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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害人陈述】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和证人翻证现象较为普遍,司法人员对此两种情况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预防及应对措施。而被害人陈述发生变化的情况较少,司法人员处理此类变化感到较难把握。那么——

●全面详细固定被害人最初的陈述

●创造良好的询问环境,可增强被害人陈述的可信度

●要让被害人明确其权利、义务

●建立保护被害人的有效机制,防止其受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的干扰

●加快证据法的建设,明确规定被害人应出庭接受质证

■被害人陈述变化有不同类型

同一个被害人在不同的时间、环境对所记忆事物的表述出现略微差异,或者不同的询问者、记录者对同一被害人的询问形成的记录可能出现少量细节的不同,这种因客观情况出现的被害人陈述变化,可称之为正常的变化。其原因大体是:?1?人体感知思维的过程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整理加工过程,总会与客观真相有偏差;?2?对事件的记忆会随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清晰;?3?不同人的语言编辑、表述能力也不尽相同;?4?司法人员的司法水平不相同,其从表述者的口头语言转化成书面笔录,难免出现记录的偏差。

同一个被害人对同一事实前后作出截然相反的表述,甚至完全否定原有陈述,这种非因客观原因出现的被害人陈述变化,可称之为非正常的变化。其原因主要有:?1?被害人原为虚假陈述,经思想斗争后又作出真实的陈述;?2?原陈述为真实事实反映,后因外界干扰或其他因素又转为虚假陈述;?3?原陈述是完全杜撰,事实并不存在,在某种因素促使下又陈述真实事实;?4?陈述者原为虚假陈述而为使其显示真实,又添加虚假陈述或用另一虚假陈述代替原虚假陈述。

以是否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陈述变化可分为两种:

1.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变化。一是完全否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涉嫌犯罪的事实;二是基本事实存在,但作出“合理”解释,如把强奸解释为通奸,把故意伤害解释为正当防卫。改变的原因:?1?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名誉或私怨,原陈述虚假确为诬告,随后良知发现改变虚假陈述;?2?原陈述是真实的,在受到收买、威胁、报复等外界因素介入后,改变为虚假陈述;?3?原陈述受到司法人员的强制诱导而作出违背事实的陈述,后经过反省又改变为真实陈述,或被强制诱导作出真实的陈述,后恰以此为由推翻原陈述。

2.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陈述变化。一是陈述与本案紧密相连的另一事实?如绑架案的被害人又陈述其在被绑架过程中遭到抢劫、强奸?;二是陈述有犯罪加重情节?如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又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持枪抢劫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