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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看守所的都要判刑吗

来源:上海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shlawxs.com/ 时间:2021-12-21 16: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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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不法分子会被警察羁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在调查案件时都是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的,一般来说,会对相关人员有一定的拘留时间,在拘留时间内,需要进行讯问,调查事情真相。那么,进看守所的都要判刑吗?

  一、进看守所的都是要判刑的吗

  到了看守所里面只是说明自己有可能会被判刑而已,但并不是说自己一定会判刑。对于被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三)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四)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二、被关进看守所后多久律师可以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三、进拘留所会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的结果不必然构成犯罪,对重大嫌疑分子经拘留期间的调查,排除犯罪嫌疑,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此种情况下,撤销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必然不会留下案底。但若经公安机关侦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最终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则刑事拘留30天的结果会留下案底。根据《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和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据此,刑事拘留15天是否有案底,要根据个案结果而定,若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不算有案底。

  综上可知,进看守所的不一定都要判刑,在询问之后如果不应当被拘留的,就会释放。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